Cookie 声明

为提升本网站的服务质量,本网站会使用cookies记录您的信息。若您想进一步了解本网站cookies使用,请参阅 隐私权声明

。若您想停用cookies,请至浏览器对cookies的接受程度完成相应修改后再行浏览本网站。

媒体中心

联络我们

新闻

宣传品 & 影片

产业与应用

Client-Side Innovation™

产品与服务

可持续发展

关于我们

人力资源

建筑材料

研究与开发

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(SA)生产技改项目环评公示
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
近年来,光学级板材市场需求已经从压克力导光板向光学级扩散板(PS)、光学级导光板(MS),光学级PC扩散板转变,原有SA生产线产品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,故镇江奇美化工对原有SA生产线进行技改,建设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(SA)生产技改项目,将其中共计4.08万吨产能的生产线由使用PMMA粒子生产SA改变为使用PS、PC、MS树脂粒子生产其他光学级面板产品,生产工艺维持不变。
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:韩工 联系电话:0511-83121300-8101
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
环评单位: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:丁工 联系电话:025-85280277
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

本项目符合国家、地方以及所在产业园区的产业政策,符合生态红线、生态空间管控区、环境质量底线、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。项目属于技改项目,不新增用地面积。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,贯彻了“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”的原则,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、有效,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。评价认为,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“三同时”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,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,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。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公示时间段及主要方式

公示时间段: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: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、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书面意见。

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

2022年3月24日

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(SA)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.pdf

下载

关于奇美化工

奇美是一家创立于台湾的高性能材料公司,奇美化工是奇美集团在中国大陆的重要基地,目前包含镇江奇美化工与漳州奇美化工。我们研发并制造先进的高分子材料、合成橡胶和特用化学品。

创新


产业与应用

隐私权声明

 | 

版权所有: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
备案号:苏ICP备18001885号